山东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核心要点 总体思路与目标 - 以市场化改革为核心,建立新能源价格形成机制,确保2025年底前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全面参与电力市场交易[7][8] - 区分存量与增量项目:存量项目机制电价按国家上限0.3949元/千瓦时执行,增量项目通过竞争定价[10][11] 价格机制体系 - 存量项目(2025年5月31日前投产)全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机制电价固定为0.3949元/千瓦时(含税),执行期限按剩余合理利用小时数计算[10] - 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2025年申报充足率下限为125%,按价格从低到高出清[11] - 纳入机制的电量不重复参与绿电交易或获得绿证收益[3][12] 市场交易体系 - 新能源中长期签约比例不设下限,现货市场允许报量报价或接受市场价格,分布式项目可聚合参与[12][14] - 辅助服务市场按效果付费,新增备用辅助服务交易并与现货市场联合出清[14][16] - 容量补偿机制基于机组有效容量和供需系数确定,成本补偿覆盖必开机组差额费用[15][16] 竞价实施细则 - 竞价主体需满足信用要求,违规者三年内禁止参与山东市场[28] - 竞价电量规模根据消纳责任权重动态调整,分布式光伏可委托代理商参与(单次代理容量0.6-10万千瓦)[31][33] - 价格出清采用边际定价,申报价格下限参考固定成本,上限不高于上年竞价结果[35][36] - 未按期投产项目扣除履约保函(6个月内每日1‰违约金,超6个月取消资格)[45][47] 政策创新与行业影响 - 全国首个明确新能源竞价细则的省份,取消储能作为项目并网前置条件[2][47] - 差价结算机制平衡市场波动,差价费用由全体用户分摊/分享[10][20] - 强化信息披露与价格监测,建立成本调查制度支撑市场优化[17][19]
山东:136号文后首个省级配套细则出台,531前投产项目机制电价0.3949元/度!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5-08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