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136号文配套细则:机制电量≤90%,机制电价最长执行14年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5-13 15:50
文 | 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 继山东下发机制电价规则(详见: 山东:1 3 6号文后首个省级配套细则出台,5 3 1前投产项目机 制电价0 . 3 9 4 9元/度! ),5月1 2日,广东省电力交易中心印发《广东新能源增量项目可持续发 展价格结算机制竞价规则(征求意见稿)》以及《广东省新能源发电项目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 制差价结算规则(征求意见稿)》,就广东省新能源竞价细则给出有关要求。 竞价组织时间 每年底组织已投产及次年投产的新能源项目竞价交易,2 0 2 5年中期组织开展首次竞价交易 竞价电量规模 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由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能源局确定,并在竞价前予以公布。 机制电量申报比例上限不高于9 0% 机制电量比例申报上限与存量项目机制电量比例衔接,不高于9 0% 。对于竞价周期内已成交的 中长期交易电量、绿电电量,相应调减竞价申报比例上限。 竞价机制 1 0千伏以下新能源项目由属地电网企业提供,以满足备案证 容量的最后一批项目的并网验收时 间作为投产时间。 不按期并网处罚 投产时未满足"四可" (可观、可测、可调,可控)要求的光伏、风电项目,在满足"四可"要求前机制 电量自动失效、不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