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农普”来了,将对农业新质生产力等进行调查
第一财经·2025-06-06 14:06
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概述 - 国务院印发通知将于2026年开展第四次全国农业普查 旨在全面摸清新时代"三农"家底 反映农业发展新情况 乡村建设新面貌 农民生活新变化 农村改革新成效 [1] - 普查对科学制定"三农"政策 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1] 普查对象与范围 - 普查对象包括农村住户(农业生产经营户和其他住户) 城镇农业生产经营户 农业生产经营单位 村民委员会 乡镇人民政府 [1] - 行业范围涵盖农作物种植业 林业 畜牧业 渔业和农林牧渔服务业 [1] 普查创新点 - 新增对多元化食物供给 农业新质生产力 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等新情况的调查 全面反映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 [1] - 采用全面普查与抽样调查相结合 长表与短表相结合的方法 提高质效并减轻基层负担 [2] - 应用卫星遥感 无人机 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数智化水平 [2] 普查实施安排 - 标准时点为2026年12月31日24时 时期资料为2026年年度资料 [2] - 分四个阶段实施:准备阶段(2025-2026) 现场登记(2027年1-5月) 数据处理及发布(2027年6-12月) 资料开发应用(2028-2029) [2] 数据管理与应用 - 广泛应用行政记录 加强资料开发利用 打造农业普查数据"一张图"促进成果共享 [2] - 强调数据保密要求 不得泄露能识别单个对象身份的资料 严格履行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 个人隐私保护义务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