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十三太保”是二级财政?
第一财经·2025-06-16 17:10
江苏省财政体制分析 - 网络观点认为江苏省地级市实施"二级财政"(即地级市直接向中央财政缴纳收入)是误解 实际为"三级财政"体制(省 地市 县)[1][3] - 江苏省13个地市需向省级财政上缴收入 2024年下级上解收入达2055亿元 占省级总收入34%[3][4] - 江苏省2024年省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022亿元 占全省37% 但省级税收收入仅23亿元 占全省税收0 3%[3] 财政分配机制 - 江苏省财政体制文件显示 省级集中税基流动性强 波动大的税收 市县保留税基稳定的税收[5] - 2024年改革将税收分享方式从"增量集中"调整为"按比例直接分享" 并统一非税收入分享方式[5] - 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因行政层级少 实际属于二级财政(市 区)[2] 财政数据解读 - 江苏省2024年全省税收收入约7642亿元 其中城建税 个税及总分机构企业所得税由省级分配[3] - 省级转移性收入中2055亿元来自下级上解 证明地市对省级财政存在实质性贡献[4] - 省级财政事权近年适度强化 通过方案推进省与市县收入划分优化[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