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第一财经·2025-06-23 17:17
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 核心观点 - 国务院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规范平台企业向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旨在提升税收管理效能、保护纳税人权益、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 [1] 报送义务与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在季度结束后次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上季度收入信息 [1] - 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且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收入信息可免予报送 [1] - 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在《规定》施行前的涉税信息无需报送 [1] 减轻报送负担措施 - 已通过扣缴申报、代办申报填报的涉税信息或通过政府部门共享获取的信息无需重复报送 [1] - 税务机关需提供安全可靠的报送渠道、便捷的接口服务及政策解读咨询 [1] 涉税信息保密义务 - 互联网平台企业需规范保存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涉税信息 [2] - 税务机关需依法保密获取的涉税信息并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2] 法律责任 - 针对不同违法情形规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