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家银行宣布:不再设立!
新华网财经·2025-07-08 19:34
银行业监事会改革 - 新《公司法》实施一年来已有17家上市银行撤销监事会,涉及国有大行、股份行及地方性中小银行[1][5] - 6月27日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同日通过撤销监事会议案,华夏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等股份行此前已通过相关议案[1] - 重庆银行、渝农商行、北京银行等城商行/农商行近期加入改革阵营,拟修订公司章程取消监事会[2][5] 政策驱动因素 - 2024年7月新《公司法》明确允许股份公司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替代监事会职能[6][7] -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衔接通知,支持金融机构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7] - 监管层认为改革可降低管理成本并提升治理灵活性,金融机构可自主选择保留监事会或转换模式[7] 职能转换机制 - 撤销监事会后,监督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包括财务检查、内控评估及董高监督等[7] -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董事,需修订公司章程明确职权划分,相关制度文件同步废止[1][2] 改革争议点 - 审计委员会存在独立性挑战,因其需监督董事会自身可能产生角色冲突[8] - 专家指出"自己监督自己"的模式可能削弱制衡效果,需在实践中完善机制设计[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