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市场供求决定要素价格机制,推进能源等领域价格改革[1] -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印发136号文,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市场化,要求2025年各省配套政策加速新能源入市[1] - 截至2025年6月,全国太阳能/风电装机达10.8亿千瓦(+56.9%)和5.7亿千瓦(+23.1%),市场化交易对价格影响将显现[12] 机制电价设计 - 存量项目:与燃煤基准价衔接,典型省份固定差价结算价0.25-0.45元/千瓦时,新疆补贴项目最低(0.25元),湖南分布式光伏最高(0.45元)[3] - 增量项目:通过竞价形成,部分省份设限价(如广西上限0.4207元/千瓦时)[3][6] - 新疆对平价/补贴项目差异化定价,补贴项目机制电量占比30%,平价项目50%[3][13] 机制电量规则 - 存量项目:与非市场化电量比例挂钩,山东参考外省非市场化率设上限,新疆按项目类型折算比例,内蒙采用递减保障小时数核定[4][6] - 增量项目:各省比例上限差异大,湖南2025年设20%保底电量,2026年后可竞价至80%;广东海上风电达90%[6][11] 执行期限安排 - 存量项目普遍按全生命周期或20年期限执行(如蒙东补贴光伏项目)[5] - 增量项目期限与投资回收期挂钩:湖南10年、广西12年、广东海上风电14年[6][11] 竞价机制对比 - 市场参与机制:新疆/蒙西要求报量报价,分布式光伏可豁免;蒙东现货市场运行前后采用不同加权均价[8][9] - 增量项目竞争:湖南按报价从低到高排序,山东设125%申报充足率,山西要求申报规模不低于核定规模1.2倍[11] 区域政策差异 - 新疆:强化存量过渡,补贴项目机制电量30%衔接原优先电量,平价项目支持力度不变[13] - 内蒙古:市场化率超90%,增量项目暂不安排机制电量,存量保障小时数逐步缩减[14] 行业影响与趋势 - 新能源装机增速超预期(太阳能+56.9%),市场化改革加速储能产业从"强制配储"转向市场化竞争[12][14] - 新疆、内蒙古政策分别体现"平稳过渡"和"市场化先行"特点,为其他省份提供差异化参考[13][14]
136号文省级配套政策重点内容对比分析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7-09 1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