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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及申报策略建议
仪器信息网·2025-07-10 12:36

北京市重点实验室评审标准 基础条件评审标准 - 依托单位资质:需为北京市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法人,近三年无重大失信或安全生产事故不良记录 [1] - 科研条件:科研用房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科研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1500万元(新领域可放宽) [1] - 企业单位要求: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10亿元且研发费用占比≥5%,或年均研发费用≥2亿元(技术含量高、投资周期长的企业),研发费用境内占比≥60% [2] 研究方向与任务 - 研究方向需符合北京市重点领域(如智能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聚焦"卡脖子"技术或关键共性技术 [3] - 需提出切实可行的任务目标和技术路线,具备承担国家/市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 [3] 实验室团队与人才 - 实验室主任需为本领域学术带头人,具备全时在岗能力和科研前瞻性 [4] - 固定人员不少于40人,队伍稳定且专职投入实验室建设 [5] - 鼓励青年科技人才挑大梁,团队需体现梯队结构 [6] 科研诚信与安全 - 固定人员近三年无科研失信行为或重大科技伦理违规 [7] - 实验室近三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8] 综合能力评审标准 科研成果与创新效能 - 需掌握细分领域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专利、软件著作权) [9] - 具备技术服务和成果孵化能力,需提供产业化案例(如技术转让、示范工程) [9] - 代表性成果包括国家/省部级奖项、重大科技项目、标准制定、高价值知识产权等 [10] 运行管理与开放合作 - 实行主任负责制,需具备完善的科研组织管理制度 [11] - 鼓励产学研合作,需体现与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的协同创新计划 [12] - 涉及国际合作需符合《北京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要求 [13] 经费与条件保障 - 依托单位需承诺提供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科研经费、运行费用) [14] - 需提交科研条件证明材料(如科研用房、设备清单、经费预算) [15] 定期评价与动态管理标准 综合评价指标(三年一次) - 运行管理:制度建设、团队稳定性、开放共享程度 [16] - 人才培养:青年人才成长、人才梯队建设 [17] - 创新效能:关键技术突破、论文/专利产出、标准制定 [18] - 成果产出: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应用、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9] - 任务目标完成:是否实现申报时提出的核心研究目标 [20] 评价结果与退出机制 - 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1] - 不合格者给予一年整改期,整改不通过则撤销资格 [22] - 撤销资格情形包括未提交年度报告、学术造假、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司法认定的重大违法行为 [23] 申报材料评审要点 材料完整性与规范性 - 申报书需完整填写研究方向、团队介绍、科研条件、经费保障等内容 [24] - 所有材料需真实有效(如科研用房证明、设备清单、知识产权证书),逾期不予受理 [25] 创新性与产业关联性 - 重点考察技术成果的原创性和产业化潜力,如是否解决行业痛点或推动产业链升级 [26] - 联合共建实验室需提交共建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分工(科研攻关、经费投入、成果转化) [27] 评审流程与时效 - 专家评审重点关注技术突破性、团队能力、成果落地性,部分领域需答辩或现场核查 [28] - 申报截止时间通常集中在6-7月,评审后公示拟认定名单 [29][30] 申报策略建议 - 聚焦北京市优先发展方向(如智能制造、新能源、医药健康),明确实验室在产业链中的独特定位 [31] - 联合高校、科研院所及产业链企业,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产业化"闭环 [32] - 提供典型案例(如专利转化、标准制定、示范工程)以体现技术成果的实际应用价值 [33] - 提前梳理科研条件证明、团队履历、成果清单,确保材料齐全规范 [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