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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项目90%煤电基准价+10%现货电价!浙江过渡期上网电价出台

浙江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政策 核心观点 - 浙江省发布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过渡期结算方案,区分存量和增量项目并制定不同电价计算原则 [1][2] - 增量项目上网电价采用90%煤电基准价+10%现货电价的混合模式,分风电和光伏两类执行 [4][9] - 存量项目维持现行价格政策,所有项目均可按现行规则参与绿电交易 [3][5][9] 政策细则 项目分类与时间界定 -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全容量投产,执行现行价格政策 [3][8] - 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全容量投产,上网电价=90%煤电基准价+10%现货电价(分风电/光伏) [4][9] - 全容量并网时间认定: - 需电力业务许可证的项目以许可证标注日期或最后一台机组并网日期为准 [4][9] - 无需许可证的项目以电网首次并网记录为准 [4][9] 过渡期电价结算规则 - 过渡期为2025年6月1日至新方案实施前 [9] - 增量项目10%现货电价部分按当月同类项目现货市场电能量加权均价结算,仅计算“报量报价”项目数据,不涉及辅助服务费用分摊 [9] 绿电交易衔接 - 所有新能源项目(含增量)均可按现行规则参与绿电交易和结算 [5][9] 后续执行 - 过渡期结束后按新出台的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执行 [10] 政策背景 - 文件依据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 [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