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科创成长层设立背景 - 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六年来,科创板改革效应不断放大,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的能力持续增强 [2] - 中国证监会发布《科创板意见》,设置科创成长层以更好发挥支持科技创新功能作用 [2] - 《科创成长层指引》细化落实《科创板意见》要求,明确科创成长层的具体定位、纳入调出条件、信息披露要求等 [2] 科创成长层定位与范围 - 科创成长层精准支持技术实现较大突破、商业前景广阔、持续研发投入大、上市时处于未盈利阶段的科技型企业 [3] - 科创成长层范围包括存量的上市至今尚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及新注册的上市时未盈利的科创板公司 [3] - 存量公司自指引发布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增量公司自上市之日起纳入科创成长层 [3] 科创成长层调出条件及程序 - 调出条件实施"新老划断",增量公司调出条件为符合科创板第一套上市标准,存量公司调出条件仍为上市后首次实现盈利 [3][4] - 调出程序要求公司在披露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符合调出条件的公告,上交所及时将公司调出科创成长层 [4] - 科创成长层公司层次调整后因会计差错更正等原因导致不符合条件的,上交所将其调回科创成长层 [9] 科创成长层信息披露要求 - 科创成长层公司需在年报中充分披露尚未盈利的原因、影响,并在首页显著位置提示风险 [6] - 公司发生对技术创新与研发能力、成长前景或盈余改善有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或负面事项时需及时披露 [7] - 持续督导机构需识别并督促公司披露相关风险或负面事项 [7] 科创成长层特殊标识与投资者管理 - 科创成长层股票或存托凭证简称后增加"U"进行特殊标识 [9] - 投资者参与科创成长层股票交易前需签署专项风险揭示书,但存量科创板股票交易不受影响 [9] - 行情终端对新注册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存量科创成长层股票添加标签"成1" [29] 科创成长层改革推进措施 - 存量32家未盈利企业将自指引发布实施之日起进入科创成长层,新注册未盈利企业将自上市之日起进入 [18] - 上交所将加大调出前后的监管力度,强化上市公司日常监管和异常交易监管联动 [18] - 改革未对个人投资者新增交易门槛,仍为"50万元资产+2年经验"的资金和投资经验要求 [19] 预先审阅机制安排 - 预先审阅机制面向优质科技型企业试点,突出"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或符合其他特定情形" [21] - 发行人需高质量准备预先审阅申请文件,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并履行保荐人质控、内核会议等内部程序 [22] - 预先审阅期间相关文件不对外公开,发行人正式申报时需披露预先审阅阶段的问询和回复文件 [23]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制度 - 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的新申报企业可自主认定、自愿披露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信息 [24] - 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需满足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资产规模较大、具有良好诚信记录等条件 [25] - 发行人认定资深专业机构投资者仅作为审核参考,不影响其适用科创板第五套上市标准申报 [25]
刚刚,上交所重磅发布!
第一财经·2025-07-13 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