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方案核心要点 一、存量与增量项目政策区分 - 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前核准(备案)并全容量并网的项目,机制电价固定为0.3749元/千瓦时,执行期限为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或投产满20年中的较早者,每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不高于上一年水平[12] - 增量项目: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项目,通过竞价确定机制电价和电量,2025年竞价执行期限12年,纳入机制的电量比例为上网电量的55%[13][33] 二、竞价机制设计 - 价格区间:2025年竞价上限0.33元/千瓦时(不超过燃煤基准价0.3749元/千瓦时),下限0.18元/千瓦时,后续年度动态调整[34] - 出清规则:采用边际出清方式,当边际项目入选电量低于申报量的40%时取消最后入选项目,按前一项目报价执行[36] - 分类竞价:初期按海上风电、陆上风电、光伏三类分组,2025年首次竞价合并为风电与光伏两类[40] 三、电力市场配套机制 - 现货市场限价:申报价格上限1.1元/千瓦时,出清价格上限1.5元/千瓦时,下限均为-0.1元/千瓦时[18] - 容量补偿:对煤电和电网侧新型储能实施固定容量电价补偿,探索建立以供需为基础的容量市场[19][20] - 绿证交易:机制电量对应绿证收益归全体工商业用户共有,绿电交易需明确电能量与绿证价格分离[15] 四、执行与监管措施 - 履约保函:未投产项目需提交装机容量×年度利用小时数×竞价上限×10%的保函金额,延期投产每日扣减1‰[49][55] - 违规处罚:串通报价等行为取消竞价资格,未按期投产超6个月扣除全额保函并禁止三年竞价[57][59] - 过渡期安排:2025年底前增量项目暂按现行政策执行,后续衔接新市场规则[60] 五、技术支撑与流程 - 竞价流程:每年8-9月启动,需提交核准文件、并网承诺等材料,资质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44][47] - 结算方式:机制电量差价按(机制电价-实时市场同类项目加权均价)×实际上网电量计算[10][12] - 节点定价:分布式光伏暂按用户侧参考价结算,后期过渡至节点实时市场价格[18]
辽宁“136号文”:固定容量电价补偿电网侧新型储能,存量0.3749元/kWh,增量0.18~0.33元/kWh
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2025-07-24 1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