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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现“隔墙售电”自由交易,国家能源局答复

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机制建设 - 国家能源局将加快落实新能源参与电力市场的体制机制建设,推动各地尽快制定配套政策,完善适应新能源特性的市场机制设计 [1] - 推动配电机制创新,激发配电侧活力,提升新能源消纳利用水平 [1][6] - 支持新能源生产和消费融合发展模式探索创新,更好促进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 [5] 综合能源项目商业化发展 - 综合能源项目通过源荷融合发展可促进能源高效利用和生产生活碳排放转型,支持其通过市场化方式实现商业化发展 [3] - 支持综合能源项目发挥绿证在绿色电力消费方面的作用,充分体现其绿色价值 [4] - 鼓励第三方认证机构开展绿色电力消费认证,推进认证结果在相关领域的采信和应用 [4]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 - 国家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鼓励分布式电源在配电网内就近开展市场化交易 [5] - 推动包括分布式新能源在内的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市场,并配套建立价格形成和结算机制 [5] - 明确绿电直连模式的定义形态、建设要求、运行管理和权利义务,充分发挥用电负荷就近就地消纳新能源的优势 [5] 虚拟电厂与调节容量价值 - 支持综合能源项目采用虚拟电厂模式聚合分布式电源、可调节负荷、储能等资源,协同参与电力系统调节和电力市场交易 [7] - 虚拟电厂可通过提供电能量、辅助服务等获得相关收益 [7] - 正在研究容量电价机制,促进灵活性调节资源高质量发展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