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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部新规拟强制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投保工伤险
第一财经·2025-08-19 00:23

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现状 - 当前超龄劳动者面临法律身份不明确、权利保障依据缺失、法律救济渠道不明确等难题 [1] - 实务中通常不认定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构成劳动关系 导致其无法享有劳动法保护 [4] - 现行法律采取二分法 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 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 但民法未对劳务关系作出明确规定 [4] -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开始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时 劳动合同终止 [4] 法律认定与裁判差异 - 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超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争议按劳务关系处理 [6] - 未享受退休待遇的超龄劳动者是否保留或建立劳动关系 法律未明确规定 实践中存在争议 [6] - 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可获劳动法全面保护 被认定为民事法律关系则排除在劳动法保护之外 权益保障差异显著 [6] - 超龄劳动者谈判能力有限 易出现不签协议或签订不公平协议的情况 [6] 政策调整与趋势 - 人社部征求意见稿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及提前退休人员纳入保护范围 但弹性延退期间劳动者不适用 [8] - 明确用工协议订立、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等基本权益 [8] - 采取"劳务关系加载部分劳动权益保护"模式 对劳务关系设定强制性保护标准 [8] - 最高法删除原解释中按劳务关系处理条款 但未新增替代条款 引发误读 [8] 工伤保险改革 - 现行制度下超龄劳动者难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 [10] - 浙江、广东等省份试点将工伤保险与劳动关系解绑 但采取自愿参保原则 [11] - 征求意见稿拟强制要求用人单位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 个人不缴费 [11] - 强制参保模式将扩大覆盖范围 降低企业用工风险 [12] - 专家建议结合商业补充保险健全多层次工伤保险体系 [13] 未来立法方向 - 需提高立法层级为暂行规定提供法律依据 未来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需相应修改 [13] - 应加强普法宣传并优化权益救济机制 确保超龄劳动者便捷高效维权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