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养老金制度设计之根本是让更多人有动力参与
第一财经·2025-08-21 08:52
政策更新 - 五部委联合新增三种个人养老金领取情形:12个月内医保目录内自付医疗费用超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年内领取失业保险金累计12个月、正在领取城乡最低生活保障金 [2] - 新增后领取情形扩展至六种,包括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及出国定居等原有情形 [2] - 政策调整显著提升个人养老金制度灵活性与吸引力 [2] 制度发展现状 - 个人养老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三支柱,通过税收递延优惠政策为老年生活提供保障 [2] - 自2022年11月在北上广蓉等城市试点以来,凭借个税优惠吸引大量参与者并激发金融机构推广热情 [2] - 当前制度存在领取条件严苛、缺乏灵活性及金融产品多样化不足等局限性 [3] 制度设计核心逻辑 - 制度精髓在于提供能动的自由度和具备保险功能的保值增值效果 [4] - 制度需应对长跨期特性,为可预期风险与不可预期不确定性提供缓冲安排 [4] - 可借鉴保险公司年金险等主流产品的设计思路以优化制度框架 [4] 未来发展方向 - 需开发更多超长期金融产品以匹配个人养老金期限需求 [4] - 应持续拓宽参与、运作、管理及退出业务的自由度以提升公众信任度 [4] - 通过增强市场自由运作空间、保值增值能力及保险保障功能来凝聚市场竞争力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