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融法院披露十大案例:上市公司的哪些“尾巴”易被抓?
证券虚假陈述案例核心观点 - 上海金融法院与上海证监局联合发布十个典型案例,为市场提供规则指引,涉及多家上市公司及已退市公司[3][4] - 案例聚焦"忽悠式"增持、预测性信息识别、重大事件影响等责任认定问题,包含有责与无责典型案例[5] - 监管强调从严执法提高违法成本,突出对"关键少数"人员的精准追责,形成"行民刑"立体化追责闭环[10] 典型案例分析 金融审判案例 - *ST金泰高管袁某、罗某因未履行增持承诺被判赔偿投资者78万元,构成"忽悠式"增持虚假陈述[6] - 上海电气因未及时披露业绩预亏及年报虚假记载,被认定不适用"安全港"规则免责[6] - 中安科案中三名内部董事因未尽调查义务被判承担2%连带责任,独立董事免责[6] - ST行悦案确立新三板做市交易适用"推定信赖原则",会计所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6] - 天海防务案显示破产重整等重大事件可切断虚假陈述交易因果关系[7] 监管执法案例 - 退市富控因"保壳式"财务造假被移送司法机关,时任董事长涉刑事犯罪[10] - 上实发展子公司为完成业绩对赌造假,董事长被罚400万元并禁入市场10年[10] - 飞凯材料控股股东违规减持被罚没767万元[10] - *ST巴安实控人隐瞒关联担保遭"双罚"[10] 司法实践新动向 - 填补公开承诺民事责任认定空白,明确不得借"预测性信息"逃避信披义务[9] - 截至2024年底上海金融法院受理虚假陈述案件18040件,标的总额76.46亿元,自然人投资者占比99.74%[11] - 民事赔偿面临证据调取难、与行政/刑事程序衔接不畅等问题[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