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毒杀儿女案,再次拷问“离婚冷静期”
第一财经·2025-08-22 12:33
作者 | 第一财经 何涛 8月21日在贵州省遵义市凤冈县法院开庭审理的一起案件,再次把人们拉回3个月前一出悲剧的记忆 当中,也再次引发关于"离婚冷静期"是否合理的争议。 今年5月17日,凤冈县女子黄某以丈夫刘某杰不务正业、沉迷赌博并多次对其实施家暴为由提出离 婚,5月20日双方签署离婚协议,进入30天冷静期。没想到仅过了一天多,5月22日凌晨,刘某杰就 将其10岁的儿子和7岁的女儿双双毒杀。惨案令无数人唏嘘不已。 2025.08. 22 本文字数:1995,阅读时长大约3分钟 离婚冷静期当然不是悲剧的直接原因,但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离婚冷静期的存在,客观上为暴行发生 提供了更大的时间、空间可能性。类似还有2023年7月20日发生在广州的一起极端案件,一名男子 在离婚冷静期的第13天将妻子杀害。 所谓离婚冷静期,即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适用于协议离婚情 况):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 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 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去年8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