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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废止一批新型储能项目,总规模1.8GWh

项目废止概况 - 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于8月25日公告废止四个新型储能项目 总规模达650MW/1.8GWh 计划投资总额29.22亿元[2] - 废止原因包括备案文件逾期及投资主体放弃建设 涉及共享储能电站及复合电池储能技术类型[2] 具体项目明细 - 国润大武口200MW/400MWh共享储能电站:投资7.82亿元 2023年4月备案 因备案文件逾期废止[2] - 佳胜潮湖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投资3.8亿元 2023年8月备案 因备案文件逾期废止[2] - 高温熔盐+石墨烯复合电池储能电站:规模250MW/1000MWh 投资13.6亿元 2023年6月备案 因备案文件逾期废止[2] - 南滕中科100MW/200MWh共享储能电站:投资4亿元 2024年9月备案 因投资主体放弃建设废止[2] 政策背景与行业动态 - 废止依据为《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储能健康发展的通知》(宁发改能源〔2024〕816号) 旨在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与资源集约利用[4] - 宁夏近期调整储能政策 包括废止新能源配储/调峰补偿机制 并推动构网型储能项目建设(如祥核云储200MW/400MWh项目)[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