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费力度大!公募基金这一规定时隔十二年再修订
第一财经·2025-09-05 21:53
2025.09. 05 本文字数:2128,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另一方面,统一赎回费收取标准,明确除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同业存单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除外,各类基金 及其份额均按相同标准收取赎回费,鼓励投资者长期持有。 作者 | 第一财经 周斌 时隔十二年,公募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再迎修订。 9月5日,证监会发布消息称,对《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下 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规定》共有六章28条,主要包括合理调降公募基金认购费、申购费、销售服务费率水平,优化赎回安排,部分持有期限超过一年的基金不再计提销售 服务费,设置差异化的尾随佣金支付比例上限,建立基金直销服务平台等六方面内容。 销售费率改革有四大亮点 据了解,此次《规定》的修订是落实《公募基金行业费率改革工作方案》和《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重要举措,也是分阶段推进费率改 革的"最后关键一步",主要有四大亮点。 其一,降费力度大。 此次降费,将股票型基金的认购费率、申购费率上限由 1.2%、1.5%调降至0.8%;将混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