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地方违规发福利、突击花钱,过紧日子需强化监督
第一财经·2025-09-06 14:38

文章核心观点 - 在地方财政收支矛盾加大的背景下,多地审计报告发现地方政府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不到位,存在违规发放福利、超标准支出、突击花钱及违规外包履职事项等问题,其根源涉及预算管理制度、标准制定及监督机制等多方面因素 [3][5][6][9][12] 过紧日子要求执行不严的具体问题 - 违规发放福利与超标准支付:河北省7个部门的13家所属单位违规发放实物福利、超标准支付专家费,涉及金额164.16万元 [4] - 无预算、超预算及超标准支出:湖南省17个部门超标准超范围支出、基本支出挤占项目经费,涉及金额约7881万元;广东省6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转嫁费用、超标准列支会议费和培训费,涉及约739万元;辽宁省8个市50个乡镇无预算、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约393万元;内蒙古6个部门存在“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超预算、超范围支出等问题,涉及约284万元,另有6个部门培训和会议管理不严格,涉及约139万元 [5] - 违规外包直接履职事项:广东省2个部门和2家所属单位违规将本单位直接履职类事项外包,涉及约6482万元;内蒙古6个部门将属于自身职能的9项工作委托第三方机构实施,支付费用约1488万元 [13] “突击花钱”现象 - 年底集中支付问题:河北省6个部门的7家所属单位年底前超进度支付、虚列支出约1012万元;内蒙古3个部门为防止资金被收回、提高预算执行率,年底突击花钱约690万元;天津市4家单位提前支付合同款或充值加油卡386.7万元;重庆市8个区县部分单位在年底通过提前支付合同款等方式突击花钱 [10] - 现象成因:财政结余资金制度规定年底未使用预算需上缴,且影响下年度预算安排,导致单位不敢留存闲置资金而选择突击花钱 [10] 问题产生的制度性与结构性原因 - 预算管理制度与程序缺陷:部分问题源于现行预算管理制度和程序,而非 solely 部门和单位责任 [5] - 违规成本低:违规行为被发现后,部门和单位通常不会受到严重处罚,个人更少被追责,导致屡禁不止 [5] - 预算标准制定不合理:一些地方公用经费定额标准不够科学合理,未体现部门特点及实际需求;项目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建设滞后,导致预算申报随意、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界限模糊 [7][8] - 预算编制流程不完善:预算编制启动时间早于上级经济工作部署,导致调整时间紧迫、编制不精细;上级转移支付未能及时下达也增加了项目不确定性和资金到位延迟 [11] - 预算透明度不足:缺乏公开透明的预算执行过程,使得违法违纪行为难以被外部监督发现 [13] 专家建议与政策方向 - 构建有效处罚机制:建议对非制度原因造成的违规违纪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构建合理有效的处罚机制 [6] - 改进预算制度与程序:建议财政部门梳理引发审计问题的规章制度和程序安排,找准问题引发点加以改进,对改进困难的部分应在预算管理制度上进行调整或详细说明 [11] - 提高预算透明度与监督:建议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透明度,公开预算执行过程,并建立公众参与的外部监督机制 [13] -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国务院相关报告要求加大对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推进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以堵塞管理漏洞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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