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食品安全惩治,最严之后还要更严
第一财经·2025-09-11 23:54
2025.09. 11 本文字数:1562,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 经 李攻 9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8个涉校园食品安全典型案例,旨在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审判工 作,有力震慑涉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最高法在发布案例时介绍,人民法院在审理危害校园食品安全,特别是涉及中小学生等未成年人食品 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时,始终坚决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 "四个最严"指的是最严谨标准、最严格监管、最严厉处罚、最严肃问责。 此次发布的案例包括,颜某诉某超市产品责任纠纷案,涉案超市销售过期食品货值金额4元,法院依 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判处其1000元惩罚性赔偿金;侯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因滥 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造成学生集体严重食物中毒,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罗某销售伪劣 产品案,法院在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七个月刑罚的同时,追缴其全部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十万元罚 金,等等。 近年来,最高法单独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 题的解释》(下称《解释》)、《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一系列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