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国家已划定预制菜范围,预处理的食品原料不等同于预制菜
第一财经·2025-09-12 21:15
2025.09. 12 本文字数:1931,阅读时长大约4分钟 作者 | 第一财经 马晓华、宋婕 罗永浩与餐饮集团西贝的"预制菜纷争",让"预制菜"蒙上了一层阴影。 净化、规范化的食品生产加工要求。同时,预制菜必须是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肴。 那么,到底什么是预制菜? 2024年3月18日,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 委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下称《通 知》),首次明确界定了预制菜的范围: 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一种或多种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原料,使用或不使用调味料等辅料, 不添加防腐剂,经工业化预加工(如搅拌、腌制、滚揉、成型、炒、炸、烤、煮、蒸等)制成,配以 或不配以调味料包,符合产品标签标明的贮存、运输及销售条件,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菜 肴。 不包括主食类食品,如速冻面米食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 堡、三明治、披萨等。 事实上,公众对"预制菜"的概念一直较为模糊。然而,《通知》已作出明确定义:预制菜应当兼 具"预制化"和"菜肴"的双重特征,突出工业化预加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