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住房租赁条例》于2025年9月15日正式实施,作为首部国家级住房租赁行政法规,旨在通过鼓励住房租赁来促进消费,并推动“租购并举”住房制度的落地 [3] 《条例》的主要变化 - 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条例》在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包括明确“实名”对象、房源入市标准、扩大“不可租”房源名单、优化备案模式、细化押金约定内容、明确资金监管账户要求以及调整罚款适用情况 [3] 《条例》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 对承租人影响较大,明确租赁合同应约定扣减押金的情形,规定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有助于减少退押金纠纷并解决租金被克扣但投诉无门的问题 [6] - 对出租人同样形成保护,为房东针对租客不文明习惯(如扰民噪音、高空抛物)的追诉提供了依据 [6] - 对住房租赁企业进行规范,要求其进行合同备案和租金监管,意在培育市场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以更好地服务承租人 [6] 市场主体的实操建议 - 承租人应在签订合同前核验出租人身份和房屋权属,查看房屋安全标准;签订合同时务必使用实名并仔细阅读押金相关条款;合同签订后若出租人未备案,承租人可自行通过平台办理备案以保障享受公共服务的权利 [7] - 出租人应确保房屋符合建筑、消防等强制性标准,非居住空间不得单独出租,租住人数和面积需符合当地标准;签订合同时需核验承租人身份并使用实名,按规定及时办理租赁备案 [7] - 住房租赁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部门报送开业信息并公示;发布房源信息需真实、准确、完整;从事转租经营需设立并公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账户办理资金收付;同时需建立住房租赁档案并保护个人信息 [8] 后续配套措施建议 - 建议住房租赁的“房源”结合租客实际需求调整,例如为长期租房且有生育、养育孩子需求的租客匹配更大户型的房源 [10] - 住房租赁配套需跟上,企业可针对生育、养育孩子配套设施,并为有长辈照顾需求的租客预留空间,各主体应根据市场需求变化提供衔接性产品 [11] - 在监管和服务方面完善配套,包括完善住房租赁管理服务平台以实现合同备案、信息管理等功能,加强多部门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并建立住房租赁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体系以实施差异化监管和激励措施 [11]
租房新规今起实施,租客、房东们面临这些变化→
第一财经·2025-09-15 2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