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税改革核心成效 - 水资源税改革取得“两增一降”的积极成效,即执法刚性明显增强、水资源税收入明显增长、重点调控领域取用水量逐步下降 [3] 执法刚性增强 - 通过多部门配合强化征管,水资源税纳税人户数明显增长 [4] - 河北省纳税人户数由试点初期的1.33万户增长至1.87万户,第二批试点9个省份由4.4万户增长至9.1万户 [5] - 全面实施后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申报户数达8.7万户,较改革前增加1.3万户 [5] 税收收入增长 - 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实现水资源税收入104亿元 [5] - 新纳入试点的21个省份较2024年季均水资源费收入增长约16.4% [5] 取用水量调控效果 - 前期试点10个省份企业超计划取用水量由2018年6.5亿吨下降至2023年3.7亿吨,降幅达43.1% [6] - 前期试点10个省份高尔夫球场、洗车等特种取用水量由2018年602万吨下降至2023年513万吨,降幅达14.8% [6] - 全面实施后新纳入试点21个省份2025年第一季度地下水取用水量、特种取用水量分别较2024年季均下降15.4%和41.5% [6] 居民用水价格保障 - 改革采取水资源税与自来水价格实行价税分离,城镇公共供水企业缴纳的水资源税在终端综合水价中单列,不计入自来水价格 [6] - 地方不得因改革增加居民基本生活用水负担 [6] 各省水资源税税额 - 各省份地表水与地下水水资源税最低平均税额不同,例如北京地表水1.6元/立方米、地下水4元/立方米,广东地表水0.2元/立方米、地下水0.5元/立方米 [8] 下一步工作安排 - 将持续跟踪改革试点情况,完善政策执行口径,并进一步深化部门协作 [9] - 待条件成熟后,国务院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资源税法修改建议,通过税法规范水资源税基本制度 [9]
国务院首次披露水资源税改革成效,不增加居民基本用水负担
第一财经·2025-09-16 2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