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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明确“国产仪器”标准,政府采购中享受20%价格评审优惠!
仪器信息网·2025-09-30 18:34

政策核心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3] - 政策明确政府采购中的“本国产品标准”为产品需在中国境内生产,且中国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需达到规定比例,特定产品还要求关键组件和关键工序在中国境内完成 [3] -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给予本国产品相对于非本国产品20%的价格评审优惠 [3] 政策实施路径 - 政策施行之日起5年内,财政部将分类施策、稳妥推进,分产品确定境内生产组件成本占比要求及特定产品的关键组件、关键工序要求 [4] - 根据不同行业发展情况设置3至5年过渡期,逐步建立政府采购中本国产品标准体系和动态调整机制 [4] - 在分产品的成本占比要求实施前,符合在中国境内生产要求的产品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本国产品 [4] 政策适用范围与原则 - 政策适用于政府采购货物项目和服务项目中涉及的货物 [3] -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经营主体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4] - 各地区、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指定品牌或限制品牌注册地、所有者,不得以所有制形式、股权结构等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