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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人获刑!山西吕梁致26死38伤重大火灾事故一审宣判
中国能源报·2025-10-03 13:19

事故概况与判决结果 -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于2025年9月29日对吕梁永聚煤业有限公司联建楼"11·16"重大火灾事故相关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1] - 永聚煤业负责人韩文明等10人因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被判刑 陈熙吊篮开发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瑞强等3人因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被判刑 [1] - 韩文明等10人被判处四年六个月至一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陈瑞强等3人被判处三年三个月至二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4名被告人适用缓刑 [2] 事故原因与调查认定 - 火灾发生于2023年11月16日6时30分许 造成26人死亡 38人受伤 过火面积约900平方米 直接经济损失4990.26万元 [1] - 事故原因为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 超限额加装电动吊篮 违规敷设吊篮供电线路 违规在井口浴室存放矿灯 氧气自救器 自喷漆等助燃物品 [2] - 直接原因为吊篮供电线路短路引燃吊篮内可燃物 加之初期火灾处置不力 导致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设备采购与安装背景 - 永聚煤业于2013年和2019年三次向陈熙公司购置吊篮 由陈熙公司在永聚煤业联建楼二层浴室安装调试后交付使用 [1] - 法院认定陈熙公司作为施工单位违反国家规定 降低工程质量标准 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2] 案件审理与后续处理 - 法庭依法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 宣判后被告人韩文明等10人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3] - 事故发生后永聚煤业对事故遇难者家属和伤者进行了赔偿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