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库火灾9人遇难,山东通报:13人被追究刑责
中国能源报·2025-10-05 20:04

事故基本情况 - 2024年12月7日,山东威海齐东海通冷链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智能标准化冷链物流仓储设施建设项目发生火灾,造成9人死亡,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783.84万元 [1] - 事故直接原因为施工人员罗四辉电焊作业时,高温焊渣引燃冷库立柱底部的聚氨酯保温材料碎屑及防水卷材,火势蔓延并引燃堆放的200余桶聚氨酯发泡原料,导致猛烈燃烧 [1] - 起火时现场有4家单位共31人施工作业,包括烟台永城制冷科技有限公司8人、博能公司2人、益发安建公司8人、荣城建筑公司13人 [1] 事故调查认定 - 调查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使用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的聚氨酯保温材料、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无证电焊作业、初起火灾处置不力及相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 - 事故根本原因在于建设、设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缺失,使用了燃烧性能不符合标准和设计等级要求的聚氨酯保温材料制品 [2] 责任追究 - 刑事责任 - 共有13人被建议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涉嫌罪名主要为重大责任事故罪和失火罪 [2][3][4][5] - 被追究刑责人员包括齐东海通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刘洪义、蓝润公司董事长孙维康、直接责任人罗四辉及其同事张冰峰、博能公司经理彭治军及法定代表人陈晓东等 [2][3][4][5] 责任追究 - 党纪政务处分 - 共有30名政府及相关部门人员被建议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及威海海高园、荣成市王连街道办事处、荣成市住建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等多个部门 [5][6][7][8][9][10] - 处分措施包括党内严重警告、政务降级、政务记大过、诫勉、批评教育等 [5][6][7][8][9][10] 行政处罚及其他处理 - 对齐东海通公司、蓝润公司、云山鼎公司、博能公司、源鑫设计公司等5家企业给予行政处罚 [10] - 对包括齐东海通公司副总经理刘壮在内的5名企业人员给予行政处罚 [10] - 责成荣成市住建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局,威海海高园党工委、管委会及荣成市委、市政府等分别向上级党委、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