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明确:外卖员、快递员等年收入12万元以下,基本无需纳税
新浪财经·2025-10-04 15:10
新税收政策核心内容 - 互联网平台企业自10月1日起需首次正式报送平台内经营者和从业人员的身份信息及收入信息[2] - 从事便民劳务活动且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或无需纳税的从业人员无需报送收入信息[2] - 政策实施不会影响外卖员等从业人员的日常工作、收入和税负[2] 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新方法 - 对平台从业人员劳务报酬所得采用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税款[2] - 新方法扣除20%费用和每月5000元减除费用后按3%-45%七级累进预扣率计算[2] - 相比原按次预缴方法(扣除800元或20%费用后按20%-40%三级累进预扣率)新方法扣除金额更高且适用预扣率更低[3] - 月收入6250元以下从业人员无需预扣税款月收入高于6250元者次年汇算时可申报享受多项专项附加扣除并申请退税[3] - 年收入12万元以下从业人员在扣除减除费用和法定扣除项目后基本无需缴纳个税[3]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优化 - 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取得服务收入可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4] - 不需再按次申报缴纳增值税进一步减轻税收负担[4][5] 平台企业义务与监管 - 互联网平台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涉税义务转嫁给从业人员[5] - 平台不得以代扣代缴为借口向从业人员额外收取费用[5] - 税务部门将依法查处平台各类涉税违法违规行为保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