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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9,国家能源局公示试点名单!
中国能源报·2025-10-16 17:29

政策背景与核心内容 - 国家能源局于2025年10月16日公示了能源领域氢能试点的第一批名单[1] - 试点工作旨在推动创新氢能管理模式,探索多元化发展路径,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以支撑氢能“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3] - 本次公示共支持41个具体项目和9个区域开展试点工作[1][3] 项目试点方向与分布 - 项目试点共41个,覆盖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湖北、宁夏、山西、河南、广东、重庆、贵州、陕西、四川、江苏、浙江、新疆、甘肃、天津等多个省份[4][5][6] - 试点方向主要集中于六大领域:规模化制氢及一体化(项目1-11)、先进柔性离网制氢(项目12-13)、清洁低碳氢能综合开发(项目14-21)、规模化长距离输送(项目22-24)、高密度多元化储存(项目25-28)、炼油及煤制油气绿色替代(项目29-31)[4][5] - 其他试点方向包括氢氨燃料供电供热(项目32)、氢储能长时长效运行(项目33-34)、能源领域综合应用(项目35-36)、氢能实证实验平台(项目37-40)以及氢能低碳转型(项目41)[5][6] 区域试点方向与分布 - 区域试点共9个,涉及吉林、宁夏、河北、内蒙古、广东、江苏、山东、湖北、四川等省份的重点城市和地区[7] - 试点方向聚焦于四大领域:规模化新能源制氢(区域1-2)、全链条发展(区域3-5)、技术创新与应用拓展(区域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