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圣依、杨子直播带货后,商家集体报警!上海法院正式判决来了
第一财经·2025-10-28 17:44

事件概述 - 2024年1月16日,一场涉及杨子、黄圣依等明星的直播带货活动发生严重翻车,导致商家巨额损失,事件被定性为合同诈骗案[3][5][7] - 受骗商家高达200多户,涉及被骗金额约3000多万元,截至报道时仍有2500余万元的商家服务费未退款[3][7][31] - 2024年9月29日,三名主犯因合同诈骗罪被一审判决,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至十一年三个月不等,三人已提起上诉[3][33] 诈骗手法分析 - 三名主犯通过成立空壳公司,利用虚假的“明星资源”进行招商,刻意隐瞒明星直播合同的关键条款,如实际直播时间仅约2小时,介绍产品数量一般不超过30个[18][19][22] - 向商家承诺无法实现的高保量销售比,从1:5到1:10,甚至高达1:14,而行业通常水平为1:3,且并未取得明星的切片视频授权[24][27] - 向商家出示关键条款被遮挡的虚假“合作合同”以获取信任,承诺“零风险、高回报”及销售额不达标可退款[9][10][12] 涉事公司背景 - 涉事主体上海好妈妈影视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8月,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由朱晓伟全资持股[31] - 该公司存在多起法律纠纷,包括服务合同纠纷、合同纠纷等,并于2024年被限制高消费,2024年及2025年因未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1] 行业影响与警示 - 事件暴露了直播带货行业在招商环节存在的严重信息不对称和监管漏洞,中小商户因迷信明星效应而易受高回报承诺吸引[5][7][9] - 检察机关指出,本案中承诺的保量销售比明显高于行业常态,不具备实现可能,旨在通过虚假承诺吸引商家缴纳服务费[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