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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新中当庭认罪,两次共送了200万,后升任董事长、厅长
中国能源报·2025-10-29 11:05

案件核心事实 - 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济师、中原区域总部原总经理樊新中因涉嫌受贿、行贿、洗钱罪一案于10月28日一审开庭审理 [1] - 公诉机关指控其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职务提拔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3] - 樊新中在庭审中表示认罪悔罪,法庭宣布休庭并将择期宣判 [3] 具体指控内容 - 2017年至2023年期间,樊新中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521万余元,其中部分未实际取得 [3] - 2018年年初至同年7月,樊新中为谋取职务提拔,两次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3][4] - 2022年5月,樊新中为掩饰受贿犯罪所得,将其中20万元转换为现金并以他人名义购买不动产,涉嫌洗钱罪 [3] 涉案人职务背景 - 樊新中生于1964年9月,曾长期在水利系统任职,包括山西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水利部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等单位 [4] - 其于2015年挂职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后历任贵州省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贵州乌江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长、贵州省水利厅厅长等职 [4] - 2022年1月被免去贵州省水利厅厅长职务后,转任中国南水北调集团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南水北调集团副总经济师等职 [4] - 2024年5月12日,樊新中被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