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杠杆撬动新能源就近消纳市场
中国能源报·2025-11-01 08:39

政策核心定位与目标 - 政策被业内视为新能源消纳政策体系中的“关键补丁”,旨在通过价格信号引导新能源项目和用户用能管理走向精细化运营,推动行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1][3] - 政策标志着新能源就近消纳进入以“自发自用比例”和“新输配电价计算方式”为核心机制的新阶段,核心突破在于明确就近消纳项目的物理界面与安全责任界面,并首次规定项目须承担相应的稳定供应保障费用 [3] - 政策与650号文形成有效协同,共同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效率提升,促进绿色电力环境属性显性化与市场化交易,标志着行业从过去追求装机规模扩张转向更加注重消纳效率与市场价值的新阶段 [5] 项目准入条件与关键模式 - 明确就近消纳项目须具备三项基本条件:界面清晰(电源、负荷、储能等应作为整体与公共电网连接)、计量准确(具备分表计量条件)、以新能源发电为主(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可用发电量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比例不低于30%,2030年起新增项目不低于35%) [6] - 在此框架下,绿电直连、源荷储一体化、智能微电网及增量配电网等项目成为推动新能源就地消纳的关键模式 [6] 价格机制与成本影响 - 明确按照“谁受益、谁负担”原则,就近消纳项目须公平承担输配电费、系统运行费等费用;未接入公共电网的项目不缴纳稳定供应保障费用,项目实行按容(需)量缴纳输配电费,下网电量不再缴纳系统备用费、输配环节的电量电费 [7] - 新价格机制旨在实现用户间成本公平分摊,避免因就近消纳用户下网电量少而导致成本向普通用户转嫁,将促使用户更精准评估用电需求,合理申报接网容量 [7] - 新机制将深刻改变项目成本结构,低负荷率或负荷不稳定的项目将面临前期投资与后期运营成本的双重上升,利润空间受到明显挤压 [7] 运营能力提升与行业转型 - 新规促使企业精准评估用电与容量需求,通过储能配置与负荷管理提升自我平衡能力,优化新能源出力与储能的协同控制为提升项目经济性开辟新路径,储能从政策性附属设施转变为具有实际效益的重要资产 [8] - 新机制运用经济杠杆引导项目竞争焦点从规模扩张向负荷匹配精度、快速响应与精细化运营能力转型,长期利好行业走向健康发展轨道 [8] 政策落地挑战与优化方向 - 就地消纳项目与网购电之间的成本比较成为项目落地重要考量,绿电直连等“以荷定源”项目可能因负荷企业停产、搬迁等问题带来投资风险,增强项目韧性关键在于能否为其匹配新的就近负荷或允许其转为市场化项目 [10] - 对出口型企业而言,绿电直连在价格与碳成本方面具备明显优势,例如出口欧盟企业若采用网购电方式,除电费外还需承担约0.35元/度甚至更高的碳成本,使用绿电是应对碳关税和实现绿色转型的战略选择 [10] - 政策落地面临挑战,包括应对源荷供需波动、专线规模与距离对经济性的影响,以及省级1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平均负荷率作为动态计费参考指标需进一步研究确定,新老政策衔接和已建项目调整等问题也需通过标准细化完善 [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