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黄金税收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第一财经·2025-11-01 09:27

黄金交易税收政策核心调整 - 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和上海期货交易所交易标准黄金 销售方免征增值税 [3] - 未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3] - 发生实物交割出库的交易 根据黄金用途和交易方身份适用不同增值税政策 [3] 投资性用途黄金税收细则 - 会员单位购入标准黄金用于投资性用途 交易所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同时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3] - 投资性用途黄金买入方会员单位销售时需按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 并向购买方开具普通发票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生产发行法定金质货币的会员单位 从交易所购入标准黄金生产销售法定金质货币需缴纳增值税 但可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非投资性用途及客户交易税收细则 - 会员单位购入用于非投资性用途的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并向买入方开具普通发票 [4] - 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买入方会员单位 可按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 - 客户购入标准黄金 交易所免征增值税 客户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可按普通发票注明金额和6%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