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国企及其董事长,被责令限期整改!
监管处罚事件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及其董事长刘斌被中国证监会甘肃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责令限期整改[1] - 公司未配合上市公司蓝科高新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导致蓝科高新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 涉及金额分别为4476.43万元和7236万元[1] - 公司构成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 2019年8月蓝科高新向关联供应商支付采购款累计4700万元 但2019年8月至2020年6月期间资金由公司实际使用[1] - 刘斌作为公司董事长 知悉关联方情况且安排相关合同签订和资金划转 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2] - 监管措施包括出具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需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报送书面整改报告[2] 公司背景信息 - 中国能源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8月 是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旗下的综合性能源服务集团[2] - 公司业务涵盖能源投资运营、能源工程建设、能源技术研发、能源贸易服务[2] - 公司总部位于上海 拥有电力、化工石化、医药、建筑、环境、市政等行业的多项甲级、乙级资质和证书[3] - 公司具备从规划咨询、工程设计、工程承包到运营管理的整体服务能力[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