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概况 - 2024年12月3日13时53分许,济宁市金乡县中储粮济宁直属库有限公司金乡分公司粮食仓储项目发生伞形桁架平台较大坍塌事故,造成7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346.5万元 [3] - 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事故是一起因伞形桁架拆除作业过程中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存在损伤缺陷、绑扎方式不合理,电动葫芦吊点设置不当、违规单点提升,伞形桁架上违规堆载材料等因素,施工分包、总承包、监理、建设单位安全管理混乱,属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3] - 事故直接原因为钢丝绳规格选用错误、存在损伤缺陷、吊点设置不当、绑扎方式不合理、伞形桁架上方材料堆载、违规进行单点提升等,综合导致局部受力不均,超过钢丝绳承载极限,钢丝绳陆续断裂,伞形桁架和人员坠落 [3] 事故责任人员处理建议 - 建议对12名责任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包括华晟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涛、施工班组长陈云龙,以及中建七局二公司仓储项目部项目经理褚桂林、执行经理李剑、总工程师张照照、安全总监厉泳等多名项目管理人员 [4][5] - 建议对27名责任人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涉及中建七局二公司、中储粮济宁公司、金乡县及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局、行政审批服务局以及金乡县委、县政府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及管理人员 [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 - 对中建七局二公司相关责任人员的处分包括党内警告、政务记过、政务撤职、降职以及处上一年收入60%的罚款等 [6][7] 行政处罚建议 - 建议对4家事故责任单位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华晟公司、中建七局二公司、同诚公司和中储粮济宁公司,均由金乡县应急管理局对其处1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 [20] - 建议对11名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罚,包括华晟公司技术负责人周刚强、同诚公司法定代表人汪先峰、中建七局二公司党委书记尚恺喆、中储粮济宁公司总经理韩冰等,罚款金额为上一年年收入的30%至60%不等 [21][22][23][24][25][26]
中储粮济宁直属库致7死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第一财经·2025-11-09 18: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