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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2025-11-10 17:42

核心观点 - 政策旨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到2030年基本建立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满足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消纳需求[4] - 到2035年,适配高比例新能源的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成,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在新能源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作用[1][4] 总体要求 - 坚持系统观念、分类施策、多元消纳、市场引导、安全为基、创新驱动的原则[4] - 2030年目标:新增用电量需求主要由新增新能源发电满足,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显著增强,系统调节能力大幅提升[4] - 2035年目标:新能源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优化配置和高效消纳[4] 分类引导新能源开发与消纳 - 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建立送受端责任体系,促进规模化就地消纳[5] - 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合理增配新能源以提升外送通道利用水平[6] - 科学布局海上风电,近海与深远海有序开发,集约化布局输电网络,主要在沿海地区就近消纳[6] - 科学布局省内集中式新能源,优化开发结构和建设节奏,加强调节能力与电网承载力建设[6] - 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空间,挖掘资源潜力,提高自发自用比例,修订接网承载力评估标准[6] 新能源消纳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发展 - 创新新能源集成发展模式,支持资源富集地区建立产业体系,推进“以绿造绿”和零碳园区建设[7] - 推动新能源与产业融合,鼓励高载能产业向西部清洁能源优势地区转移,提升负荷灵活性[7] - 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等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提升工业园区等绿电消费水平[8] 增强新型电力系统适配能力 - 加快提升系统调节能力,推进抽水蓄能、新型储能、调峰气电建设,拓展虚拟电厂和车网互动应用[9] - 提高电网接纳能力,构建主配微协同新型电网,扩大跨省跨区输电通道规模,推动配电网智能化升级[10] - 优化新能源调控模式,构建新型电力调度体系,加强市级、县级调度机构力量,探索基地集群协同调控[11] - 强化新型电力系统安全治理,加强电网安全稳定分析和风险管控,完善涉网安全管理制度[11] 完善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 拓展多层次市场化体系,缩短中长期交易周期,发挥现货市场功能,完善辅助服务交易品种[12] - 完善市场规则体系,推动新型主体参与市场,研究跨省跨区直接交易,推动绿证市场高质量发展[13] - 创新价格机制,完善跨省跨区送电价格形成机制,健全调节性资源容量电价机制,加快分时电价传导[13] 强化技术创新支撑 - 突破高效低成本光伏、风电技术,提升新能源功率预测精度[14] - 攻关系统灵活调节技术,突破大容量长时储能,推动虚拟电厂和新型负荷调节技术应用[14] - 强化电网运行技术,研究高比例可再生能源稳定控制,试点柔性直流输电,推广构网型控制技术[14] - 升级智能化调控技术,应用人工智能、大数据提升主配微网协同和资源聚合控制能力[14] 保障措施 - 优化新能源消纳管理机制,在电力发展规划中分档设置利用率目标,完善消纳评估方法[15] - 明确责任分工,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电网企业负责接网与调控,发电企业提升可靠替代能力[15] - 强化监测监管与目标执行,建立全周期监测预警机制,对政策措施落实进行常态化监管[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