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重磅发布!
中国能源报·2025-11-10 18:20
据中国政府网11月1 0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其 中指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 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鼓励支持民间资 本参与,并结合项目实际、民营企业参与意愿、有关政策要求等确定具体项目持股比例。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 10%以上。 以下为原文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 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办发〔2025〕3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 2025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 设施、供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