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新规让基金不能再“挂羊头卖狗肉”
第一财经·2025-11-11 15:04

新规核心内容 - 基金业协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主题投资风格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计划于2026年正式实施,要求各基金公司于11月15日前提交反馈意见 [4] - 新规旨在系统规范主题基金在产品设计、投资运作、风险控制和托管监督等多个环节的投资行为,推动行业回归长期投资、规范发展的轨道 [4] - 明确界定“主题投资基金”为核心规范对象,即除指数基金外,80%以上的非现金基金资产需投资于特定方向的公募基金 [7] 产品定义与设立规范 - 基金名称需明示投资方向并与合同约定一致,杜绝“名实不符” [8] - 基金合同与招募说明书需以可识别、可量化的方式明确投资风格、范围及风格库入库标准,禁止使用“可能”“未来”“上下游”等笼统、含糊的表述 [8] - 主题基金需建立风格库管理制度,入库标准优先采用政府机关或第三方机构公开数据 [8] 投资运作与内部管理要求 - 基金管理人需建立健全从产品设计到投资管理、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的全链条制度 [11] - 明确要求将投资风格稳定性纳入基金经理考核,对于严重偏离投资方向、投资集中度过高的情形需及时调整并纳入负面考核 [12] - 风格库更新频率原则上每个自然年度不低于一次、不高于十二次,证券上市/退市等被动更新情况除外 [12] 托管与外部监督机制 - 基金托管人需对基金合同相关条款加强审查,并在收到管理人发送的风格库后5个交易日内进行审核 [12] - 基金管理人应在主题投资基金成立后十个交易日内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风格库 [12] - 协会将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和非现场自律检查进行监督,对违规机构采取自律处分 [13] 过渡期安排 -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已成立主题投资基金,设置有24个月的整改过渡期,可通过修改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方式完成整改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