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旨在推动新能源开发模式从“单兵作战”向集成融合发展转变,以提升新能源可靠替代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1][4][15] - 到2030年,集成融合发展将成为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式,有力支撑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 [1][4] - 当前新能源装机规模已达17.08亿千瓦,占全国发电装机的46%,风光发电量占比达22.3%,面临系统消纳压力加大等挑战,需转变发展模式 [15] 加快推动新能源多维度一体化开发 - 提升新能源多品种互补开发水平,优化“沙戈荒”基地电源结构和储能配置,探索打造100%新能源基地,推进水风光一体化开发 [5] - 强化空间集约复合利用,引导集中式项目风光同场建设,鼓励矿区利用闲置土地发展新能源,推进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 [6] - 推进分布式新能源多领域融合开发,包括交通能源融合(高速公路服务区、港口等)、建筑光伏一体化、农村能源革命 [6][7] - 推动新能源一体化聚合运营,提升功率预测精度,采用构网型技术,鼓励新能源与配建储能一体化调用,发展虚拟电厂 [7] 大力推动新能源与多产业协同发展 - 加快新能源产业链“以绿制绿”,在资源富集地区提升装备制造绿电应用水平,打造低碳零碳园区 [8] - 统筹新能源与传统产业协同升级,引导高载能产业向新能源富集地区转移,推动石油石化、钢铁等重点产业提升负荷调节能力 [9] - 推动新能源与新兴产业融合,结合“东数西算”工程协同规划新能源基地与算力设施,促进电力、算力双网融合 [9] 积极推动新能源多元化非电利用 - 提升风光氢储协同发展水平,加强电解水制氢关键技术攻关,提升一体化协同控制和自平衡能力,发展弱并网、离网制氢 [10] - 稳步建设绿色氢氨醇综合产业基地,在风光潜力大、资源丰富地区规划布局,推动在煤化工、冶金等领域应用 [10] - 有序推动新能源供热供暖应用,在产业园区打造多能耦合综合供能站,科学布局地热能供暖,探索多热源互补利用 [11] 强化组织保障 - 优先支持新能源渗透率较高地区开展集成融合项目建设,加强统筹协调和要素保障 [12] - 优化项目投资开发管理,鼓励一站式办理手续,研究通过地方政府专项债予以支持 [12] - 优化电力调度机制,推动各类新能源基地协同优化调度,细化并网调度技术标准和运行规则 [12][13] - 完善市场交易与认证机制,支持一体化模式参与电力市场,推广多年期绿电购电协议,探索建立绿色氢氨醇等认证机制 [13]
重磅!国家能源局发布指导意见
中国能源报·2025-11-12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