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口摆3个油桶被罚5万”?当地通报
中国能源报·2025-11-13 18:32
事件概述 - 核心观点:温州市一家汽修公司因危险废物不规范贮存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门调查,案件仍在办理中,尚未作出最终处罚决定 [1][2][4] 执法检查与违规事实 - 11月1日,执法人员现场发现三只油桶露天堆放,桶内存有残余废机油 [1] - 废机油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08类别危险废物 [1] - 该行为涉嫌违反《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七十九条关于危险废物贮存的规定 [1] - 证据照片显示,3个废机油包装空桶随意贮存在公司门口不远处地上,未按规定贮存到危废仓库内 [4] 案件处理进展 - 案件仍在办理中,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限是3个月,尚未作出处罚决定 [1] - 生态环境局表示将结合调查情况,依法妥善处理 [1] 执法过程争议 - 投诉人彭先生表示,11月2日检查时,执法人员称其3只空油桶为“随意摆放危废”,并要求签字认罚 [2] - 执法人员声称“不签字就数罪并罚,要罚10万,签字则只罚5万” [2] - 彭先生提出10分钟内整改完毕的请求未被执法人员同意 [4] - 调查发现相关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态度生硬、执法简单、政策解释不透彻等问题 [2] - 生态环境局已对相关人员进行约谈和批评教育,并将依规作出处理 [2] 后续改进措施 - 生态环境局表示将深化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规范、文明、柔性执法的专项培训 [2] - 旨在提升执法能力与服务水平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