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发文明晰新能源多元消纳路径,我国新能源发展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政策核心与目标 - 国家发布《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标志着新能源消纳进入精细化管理新阶段 [1] - 政策目标是到2030年基本建立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满足全国每年新增2亿千瓦以上新能源合理消纳需求 [1] 新能源开发消纳分类施策 - 首次以分类引导方式统筹新能源开发与消纳利用,针对五大场景制定差异化策略 [2] - 五大场景包括统筹“沙戈荒”新能源基地外送与就地消纳、优化水风光基地一体化开发消纳、推动海上风电规范有序开发消纳、科学高效推动省内集中式新能源开发消纳、积极拓展分布式新能源开发与消纳空间 [2] - 分类施策旨在适应新能源开发模式日益多元化的需求,改变以往单一化的管理模式 [2] 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 - 政策支持源网荷储一体化、绿电直连、智能微电网和新能源接入增量配电网四类新能源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 [3] - 就地消纳是“十五五”新能源发展重点,可有效降低远距离输电系统安全风险并节约投资成本 [3] - 探索新能源与产业融合发展新模式,如通过东部地区产业梯度转移机制推动高载能产业与新能源深度耦合,打造绿色产业集聚区 [4] 市场机制与收益预期 - 政策为就近消纳新业态发展提供支持和包容,强调自平衡和自调节,为新能源项目运营方奠定合理收益预期的基础 [5] - 新能源发电企业需加强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关键技术研发,并积极参与绿证绿电市场构建多元化收益模式 [5] - 全国统一电力市场加快建设,涵盖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容量、绿证、碳市场等多市场协同 [5] 调控体系与能力建设 - 将构建新型电力调度体系,厘清各主体调控关系和职责范围,加强市级、县级调度机构力量 [6] - 以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建设和新能源全面入市为契机,深化电力现货和辅助服务等市场建设,通过省间和跨经营区现货交易促进清洁能源外送消纳 [6][7] - 推动完善调节资源价格政策,挖掘负荷侧资源,引导工商业用户、自备电厂等通过市场化手段参与调峰 [7] 评价体系转变 - 新能源消纳评估将由单一新能源利用率指标向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转变 [8] - 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需科学制定本地区年度新能源利用率目标及未来3年展望,并据此统筹确定年度新增开发规模 [8] - 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应综合考虑新能源装机占比、新能源发电量占比以及根据地区差异设定的新能源利用率指标 [8] - 建议开展适应全电量市场化消纳的综合评价体系研究,推动社会各方更科学评判新能源利用水平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