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17GW、鼓励4小时以上长时储能!湖北印发《湖北省储能体系建设方案(2025—2030年)》

文章核心观点 - 湖北省发布储能体系建设方案,确立分阶段发展路径:2027年前新增储能以新型储能为主,2030年前新增储能以大型抽水蓄能为主,目标到2030年全省储能装机达到1700万千瓦(17GW),打造全国重要电力调蓄中心 [1] 分阶段装机目标 - 2027年全省储能总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 [2] - 其中新型储能装机目标为500万千瓦 [3] - 抽水蓄能装机目标为287万千瓦,重点投产团风、大悟、竹山等中小型电站及罗田部分机组 [4] - 2030年全省储能总装机目标为1700万千瓦 [5] - 其中新型储能装机目标为800万千瓦 [5] - 抽水蓄能装机目标为912万千瓦,重点投产黄梅、南漳、长阳、通山等大型电站 [6] 储能与电力系统融合 - 电源侧引导百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合理配置储能,鼓励火电配置电化学、飞轮及热储能以提升调峰调频效益 [8] - 电网侧鼓励建设充放电时长4小时以上的压缩空气、液流等长时储能电站,加快构网型储能在高比例新能源电网的应用 [8] - 用户侧引导数据中心、5G基站等高耗能用户配置储能,探索电动汽车(V2G)、换电站等资源参与系统调节 [8] 技术路线与产业布局 - 多元化发展新型储能技术,加快固态电池、钠离子电池、液流电池、压缩空气等工程化验证,鼓励重力储能、氢储能等前瞻技术应用 [9] - 打造湖北特色储能产业集群,加快荆门超级储能工厂、孝感及宜昌锂电池产业园建设,加强襄阳全钒液流储能全链条布局,做大压缩空气储能勘察设计与施工建造的“湖北品牌” [9] 市场机制与价格体系 - 探索建立电网侧储能容量补偿机制,将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 [10] - 优化分时电价机制与峰谷价差,完善新型储能应急调用价格机制,落实抽水蓄能两部制电价政策 [10] - 允许新型储能自主确定充放电曲线参与市场化交易,支持其与分散式负荷资源聚合打造虚拟电厂 [10] - 电网企业需制定并网细则,公平提供接入服务,要求新型储能电站具备有功和无功功率自动调节能力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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