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零售用户非现货联动电量继续执行分时电价!

四川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总体方案核心观点 - 四川省发布2026年电力市场交易方案征求意见稿,旨在构建适应能源转型的新型电力系统,预计全年市场交易规模约2300亿千瓦时 [2][6] - 方案明确发电侧与用户侧电价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高耗能用户电价不设上限,并优化零售侧分时电价与现货价格联动机制 [4][27] - 引入新型经营主体(如新型储能、虚拟电厂)参与市场,强化中长期合约高比例签约要求,并建立市场风险防控与批零协同机制 [11][33][38][39] 市场交易规模与成员 - 2026年省内电力市场交易规模预计达2300亿千瓦时,基于电力供需形势与工商业用户用电规模预测 [6] - 市场成员包括电力用户(工商业用户原则上全部直接参与)、发电企业(省调直调水电、燃煤、新能源等)、售电公司、电网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 [6][8][9][10][11] - 新型经营主体涵盖用户侧新型储能、独立储能电站、虚拟电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及分布式新能源,需满足技术条件并完成市场注册 [11][12] 电力批发交易机制 - 批发交易分中长期交易与现货交易,中长期交易包括常规直购、绿电交易、代理购电等,按年度、月度、月内维度开展 [16][17][18] - 现货市场采用“多电源参与、全电量优化”模式,包含日前市场(出清不结算)、日内滚动优化、实时市场(出清结算)三个环节 [20][21][22][23][24] - 中长期交易限价按水期划分:丰水期(6-10月)0-211.43元/兆瓦时,平水期(5月、11月)0-333.84元/兆瓦时,枯水期(1-4月、12月)0-415.63元/兆瓦时 [28] - 现货市场电能量申报及出清价格限价范围为-50—800元/兆瓦时,月内滚动交易限价为0-481.44元/兆瓦时(燃煤火电基准价上浮20%) [28][29] 电力零售交易与价格机制 - 零售用户与售电公司需签订合同,约定分时段交易价格、全年联动价格比例(5%–10%)及批零收益分享机制 [4][25][39] - 零售侧结算公式为:各时段结算价 = 分时段合同价 × (1-联动比例) + 当月对应时段现货均价 × 联动比例 [4] - 零售交易限价与批发市场中长期年度交易限价范围一致,高耗能用户市场交易电价不设上限 [27][31] - 在尖峰电价月份,批发和零售用户须继续执行峰谷电价,以促进削峰填谷 [4][27] 市场关键机制与结算方式 - 实施高比例签约要求:水电机组丰水期签约电量不低于近三年同期均值的70%,枯水期不低于75%-80%;燃煤火电机组枯水期签约电量不低于上年同期的80% [33][34] - 结算采用“日清月结”模式,发电企业、用户、售电公司全电量按每小时现货实时电价结算,独立储能按每15分钟结算 [32] - 建立市场风险防控机制,包括现货市场力监测与缓解、中长期超缺额收益回收、结算限价等措施 [38] - 推出批零协同机制,售电公司批零价差收益超过约定基准(默认7元/兆瓦时)部分需按比例(默认50%)向零售用户分享 [39] 新型主体参与与绿色电力消纳 - 集中式光伏、风电需直接参与市场交易,分布式新能源鼓励聚合后参与 [37] - 用户侧新型储能充放电量纳入用户用电量范畴,不单独交易结算;独立储能电站需注册并满足技术条件 [5][11] - 电解铝、钢铁、水泥、多晶硅及新建数据中心需通过绿电绿证交易达到国家绿色电力消费比例要求 [45] - 辅助服务市场初期开展调频、备用、黑启动等交易,需求侧响应机制将根据供需形势适时推出 [4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