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PE/VC:基金业协会呼吁行业重新审视回购条款
FOFWEEKLY·2025-12-02 17:59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提示,呼吁私募股权/创投基金行业重新审视并审慎使用股权回购条款,树立长期投资、耐心资本理念,在条款触发时加强与各方沟通,支持实体企业共渡难关 [3][5][6][19] - 当前一级市场“对赌回购”条款应用泛滥(应用率超90%),加剧了创业企业与投资机构之间的矛盾,已成为一个举足轻重的社会话题 [8][9] - 文章认为,解决回购条款引发的错误循环需依赖多方力量,包括司法、行政及行业自律,并指出基金业协会此次发声是符合预期的行业自律行为,有助于引导行业重塑正面形象 [12][14][17][21] 协会提示内容总结 - 协会肯定私募股权创投基金作为“耐心资本”在赋能科技创新、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作用 [4] - 协会提示管理人应践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提升专业能力,梯度培育创新企业 [5] - 协会要求回购条款设置应科学合理,不得用于从事明股实债等非私募基金活动,触发后应加强沟通并充分评估内外部影响 [6] - 协会鼓励以上市为目标的回购条款触发时,管理人与回购义务人友善协商,通过调整目标、延长期限、下调利率或解除协议等方式妥善解决分歧,支持实体企业发展 [6] 市场背景与争议回顾 - “对赌回购”是近几年私募股权市场的T0级高频词汇,相关司法判例、学术研究观点不一,创始人群体与投资机构各执一词,面临重重矛盾和困境 [8] - 在“困境基金大退出”时代,回购条款成为投资机构的重要退出工具,其在国内一级市场的应用率已超过90% [9] - 回购条款的滥用加剧了创业企业与投资机构在公司治理、资产估值等领域的复杂斗争,相关法律细节(如2024年8月法院内部问答提及回购权可能存在6个月行权期)极易引发行业震动 [9] 解决路径探讨 - 司法力量:司法介入影响巨大但需谨慎,除非市场形成共识,否则易引发次生问题,例如过往裁判规则变化及近期关于行权期的观点都显著影响了市场行为 [13] - 行政力量:文章对此期待最高,建议对长期依赖回购作为主要退出渠道的创投机构,在税收、减持等扶持性政策上予以负面评价,从而引导市场对回购持谨慎态度,这符合国家鼓励“耐心资本”、“长期资本”的方向 [14] - 行业自律力量:期待行业协会能组织形成行业最佳实践和回购条款示范文本,基金业协会此次发声正是一种行业自律行为,有助于引导机构重新审视回购条款,扭转行业形象 [15][16][17][21] 对协会呼吁的解读 - 协会的提示属于文化呼吁,而非具有强制力的法规或规则,保持了克制,未实质性介入争议 [19] - 呼吁可从“服务创新、专业耐心、审慎合理、善化分歧”四个方面系统解读,旨在引导行业坚持使命、提升专业、把握条款尺度、以支持企业发展的方式化解分歧 [20] - 在当前创业者与创投机构矛盾尖锐、互信缺失的背景下,协会的发声非常关键,有助于重塑行业在创业群体中的正面形象 [21] - 文章最后指出,LP(有限合伙人)群体若能进行类似反思,将为困境中的行业提供喘息之机 [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