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重要批复!
中国能源报·2025-12-04 09:31

规划背景与定位 - 规划为国家级国土空间专项规划,是长三角空间发展的指南和可持续发展蓝图,覆盖2023至2035年期间[2] - 规划旨在支撑长三角建设世界级城市群,在中国式现代化中发挥先行探路和辐射带动作用[2] 国土空间安全底线 - 到2035年,长三角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614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4290万亩[3] - 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7.7万平方千米,用水总量受国家指标控制[3] -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地质灾害、洪涝等风险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空间[3] 空间格局优化方向 - 优化以都市圈为引领的空间格局,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加强上海大都市圈与苏锡常、南京、杭州、合肥、宁波等都市圈的空间统筹[4] - 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空间跨区域协同,重点保障长三角G60科创走廊、沿沪宁产业创新带、宁杭生态经济带等空间需求[4] - 推动传统产业用地布局优化,加强传统产业集群向苏北、皖北、安徽沿江等地区有序升级转移的空间保障[4] 基础设施与产业空间保障 - 加强水利、交通、能源、新型信息等基础设施的空间保障,促进重要通道设施互联互通[1][4] - 强化对水利、交通、能源、农业、信息、市政等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协调矛盾问题[1][6] - 优化陆海统筹空间格局,推进沿海地区港航功能、港产城等重要空间的协同布局,释放海洋空间发展潜能[4] 生态与文化空间协同 - 推动生态空间跨区域协同,筑牢重要生态屏障和生态廊道,支持长江、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建设[4] - 提升太湖周边、江淮湖群、黄河故道、浙皖省际毗邻地区的国土空间特色魅力,增强文化和自然资源资产价值[4] 规划实施机制 - 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联动机制,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完善监测评估预警机制[5] - 按照"统一底图、统一标准、统一规划、统一平台"要求,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和基础信息平台[6] - 强化跨省域规划编制实施的统筹协调,加强对交界地区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的传导要求[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