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苏增添被判死缓
中国能源报·2025-12-05 22:53
案件判决结果 -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苏增添因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滥用职权罪,被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 - 法院同时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万元,对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缓 [2] - 苏增添的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被依法追缴并上缴国库 [2] 犯罪事实与涉案金额 - 1996年至2023年,苏增添利用担任福建省多个重要职务的便利,在公司上市、项目承揽、土地征迁等事项上为他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65亿余元 [3] - 2019年至2024年,苏增添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在土地容积率调整、项目承揽等事项上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3356万余元 [3] - 2010年至2011年,苏增添在担任福建省副省长兼福州市市长期间,违规决定低价出让土地、减免土地增容地价款,造成国有财产重大损失 [3] 法院审理与判决依据 - 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苏增添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4] - 鉴于苏增添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且涉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院对其受贿罪判处死刑但不立即执行,对其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从轻处罚 [4] - 该案于2025年7月31日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出示证据,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苏增添当庭认罪悔罪,并有3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旁听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