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通报电网公平开放违规问题核心观点 - 国家能源局通报了七起电网企业违反公平开放规定的典型问题 旨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推动提升电网公平开放服务水平 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2][3][7] 违规问题类型及具体案例 - 违规转嫁接网工程投资成本:山西省某电网企业将540个10千伏及以上分布式光伏项目的接网工程交由业主自建 占比达71.6% 涉及资金约2.3亿元 [3] - 违规转嫁电网侧设备费用:广西壮族自治区某电网企业在97个新能源接网工程中 将本应自建的变电站间隔费用转嫁给发电企业 涉及资金超1.5亿元 [4] - 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江西省某电网企业及关联方向发电企业收取通信通道维护费等费用 涉及资金超1.3亿元 [4] - 接网工程回购滞后:江苏省某电网企业确定回购48项由发电企业建设的接网工程 但进展缓慢未完成 涉及资金约7亿元 [5] - 并网及互联流程超时:内蒙古某电网企业119个集中式新能源项目并网意向书申请受理平均超期9天 陕西省某电网企业6个110kV电网互联项目接入方案回复平均超期45天 [5] - 违规增设接网前置条件:湖南省某电网企业在接入系统批复时 额外要求发电企业提交储能配置协议等非必要材料 且技术要求高于国标行标 [6] - 受理流程混乱规避考核:贵州省某电网企业营销系统显示有13000余项分布式光伏项目在2天内完成全流程 与实际不符 系为规避时限考核而事后补录 [6] 监管要求与行业影响 - 通报要求各电网企业汲取教训 提高政治站位 坚决落实加强自然垄断环节监管的要求 充分认识电网公平开放对推动能源高质量发展与绿色转型的重要意义 [7] - 通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多部法规及政策文件 显示监管机构正强化对电网自然垄断环节的合规监管 [3][4][5][6]
国家能源局通报
中国能源报·2025-12-06 0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