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核心观点 - 一份关于基金管理公司绩效考核的新规《指引》即将重塑公募基金行业激励生态 将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薪酬与其长期业绩深度挂钩 旨在解决“基民不赚钱基金经理躺赚”的问题 推动行业回归“受人之托、代客理财”的本源 [3]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指引》为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建立了阶梯化绩效薪酬调整机制 操作性大幅提升 [5] - 明确规定 若基金经理管理的产品过去三年业绩跑输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 且该基金的利润率为负 则其绩效薪酬降幅不得少于30% [3][5] - 反之 若业绩显著超越基准且基金利润率为正 薪酬可获合理提升 [3][5] - 新规并非简单的“奖惩二元论” 设置了多层次梯度要求 例如低于业绩比较基准超过10个百分点但基金利润率为正的 绩效薪酬应当下降 低于业绩比较基准不足10个百分点且基金利润率为负的 绩效薪酬不得提高 [7][8] 新规影响范围与数据统计 - 根据Wind数据统计 截至12月5日 在近三年有完整数据的3757只主动权益基金产品中 有1444只产品跑输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超过10个百分点 占比达38.43% [6] - 上述产品至少涉及996位基金经理 [6] - 在未更换过基金经理的产品中 有322只主动权益基金符合“跑输基准超10个百分点”的条件 [6] - 多位知名基金经理及其代表产品位列其中 例如施成管理的国投瑞银产业趋势A近三年累计回报为-26.12% 跑输同期业绩比较基准超过45个百分点 [6] - 刘彦春、刘格菘、张坤、胡昕炜管理的部分产品 近三年业绩均跑输同期业绩基准超过20个百分点 [7] - 同期有982只主动权益基金跑赢业绩比较基准超10个百分点 其中146只产品跑赢幅度超50个百分点 管理这些产品的基金经理有望获得薪酬正向激励 [7] 行业考核逻辑的根本转变 - 新规将行业长期以来以管理规模、行业相对排名为主的评价导向 转向以长期绝对收益和持有体验为核心 实现了从规模导向到收益导向的根本转变 [5] - 考核体系将“基金利润率”、“盈利投资者占比”等直接反映持有人真实盈亏的指标纳入核心定量考核范畴 实现了从“产品净值”到“投资者钱包”的考核深化 [11] 监管政策脉络与配套措施 - 建立长效考核机制是监管部门近年多次提及的重点 今年1月及5月发布的文件已为此奠定基础 [10] - 《指引》指标设定更为具体和刚性 要求对主动权益类基金经理的考核中 基金产品业绩指标考核权重应当不低于80% 其中业绩比较基准对比指标考核权重不得低于30% [11] - 通过绩效薪酬递延、持基跟投等多种方式强化利益绑定 例如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本公司管理的公募基金的比例从“不低于当年绩效薪酬20%”提升至“30%以上” 购买权益类基金的比例下限从50%提高至60% 基金经理跟投本人管理基金的比例从此前的30%提升到了40% [11] 行业实践与反应 - 行业对长周期考核的实践已逐步展开 有头部基金公司人士透露 其基金经理的三年期业绩考核比重最大 [12] - 有基金公司表示将根据新规要求 完善基金经理考核体系 与投资者回报更深层次地绑定 [12]
近千名基金经理面临“降薪”
第一财经·2025-12-07 2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