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严禁平台企业向各类“小哥”增加负担
第一财经·2025-12-08 11:06

政策执行情况 - 国务院于今年6月公布《互联网平台企业涉税信息报送规定》[1] - 目前已有超过7000家境内外平台企业履行了涉税信息报送义务[1] 政策具体规定 - 规定明确平台内从事配送、运输、家政等便民劳务活动的人员无需报送其收入信息[1] - 平台不得在代扣代缴税款过程中变相多扣费用或转嫁涉税义务增加相关人员负担[1] 监管趋势 - 税务部门表示后续将进一步严加督促规定的执行[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