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重要通知!
中国能源报·2025-12-11 15:13

12月11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优化集中式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其中指出,参与集中报价的 新能源发电企业,原则上集中后的总装机规模不应超过所在省(区、市)电力市场单个最大燃煤发电厂装机规模(不含特高压输电通 道配套电源)。原则上仅允许同一集团(同一母公司、同一控股股东、同一实际控制人等)内同一省(区、市)的新能源发电企业进 行集中报价,禁止跨集团、跨省(区、市)集中报价。禁止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达成固定或变更商品关系的垄断协议。 以下为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优化集中式 新能源发电企业市场报价的通知(试行) 发改能源〔2025〕147 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天津市、辽宁省、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局 (厅)、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各派出机构,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 公司、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核集团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