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出手:卖车须明码标价
第一财经·2025-12-12 21:11
2025.12. 12 本文字数:836,阅读时长大约2分钟 监管还表示,用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的行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比如使用欺骗 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使用虚假的"市场 价""厂商指导价""市场参考价"等被比较价格进行宣传,虚假标示"限时降价""清仓价"等,以及"以 贷款购车、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的,未在交易前告知或未显著标示"等行为。 微信编辑 | 小羊 第 一 财 经 持 续 追 踪 财 经 热 点 。 若 您 掌 握 公 司 动 态 、 行 业 趋 势 、 金 融 事 件 等 有 价 值 的 线 索 , 欢 迎 提 供 。 专 用 邮 箱 : bianjibu@yicai.com (注:我们会对线索进行核实。您的隐私将严格保密。) 推荐阅读 作者 | 第一财经 徐艺航 12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 稿")公开征求意见。 意见稿第十四条提到,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有可选配件的, 要标明可选配件的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内容。不能现场交付车 ...